发布日期:2024-10-03 22:54 点击次数:132
广州正式实施“高峰限行”举措,有15天执法过渡期
7月1日,广州正式实施“高峰限行”举措。上午8时,广州市洛溪大桥靠近童悦路出口车流量不小,交警正在现场对过往的外地小客车进行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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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是高峰限行的第一天,工作日上下班高峰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您的车辆是否有预约?”交警拦下一辆外地小客车。
司机乌先生坦言,自己没有想起来今天已经开始实施“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按照常走的路线从番禺到海珠上班,“不好意思今天没有预约,明天我会严格按照规定预约。”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设施大队许警官介绍,广州交警设置了15天的执法过渡期,从7月16日起,才会正式对违反“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对此乌先生表示,现在的“高峰限行”比“开四停四”方便许多,尤其更有利于周末开车出行。
记者了解到,“高峰限行”举措规定,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在本市以下范围内道路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仑头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长洲岛和生物岛北面、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此外,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高峰限行”。
广州交警表示,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规定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可以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
预约登记办理可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
详情请看《7月1日实施!关于广州“高峰限行”,你要知道的都在这里……》
【统筹】祁雷 张哲 杜玮淦
【采写】南方+记者 孟健 关喜如意
【摄影】南方+记者 钟志辉 梁钜聪
【剪辑】南方+记者 徐昊
【海报】佘夕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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